1.在学院党政领导下,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处理涉及学生工作方面的管理、教育、服务工作。
2.根据学校、学院工作安排,负责起草学生工作的计划、总结、制度,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和开展相关工作,及时向学工部和学院反馈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及思想状况。
3.依据辅导员工作各项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,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。
4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组织进行学生思想状况的摸排、分析与上报。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、校纪校规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诚信教育、劳动教育、美学教育等工作。
5.组织做好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工作。
6.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,组织、实施迎新、军训工作。
7.推进学生的学风、班风、舍风建设工作,指导开展校园文化活动。
8.在学院指导下,组织实施学生综合测评及各类评奖评优工作。
9.组织、协调勤工助学、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,组织做好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,助学金及各类补助的评定、发放、管理工作及学费收缴工作。
10.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、调查、处理,协助解决涉及学生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处置工作。
11.组织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、协助学校就业中心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,并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及安全离校工作。
12.组织做好学生档案等管理、归档工作。
13.完成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